據查:威海百合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執業范圍為:
食品、保健品的生產、銷售;植物提取物的研發、生產與銷售;彩彈膠囊工藝品的生產與銷售;化妝品的銷售;備案范圍內貨物和技術的進出口業務;網上銷售本公司產品及化妝品。(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而他們確在大肆賣減肥藥
后來調查人員搜索才發現這家公司
威海百合生物技術公司因發布違法廣告被罰22萬元
大眾網威海·海報新聞5月13日訊 近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公布2019年第一批典型虛假違法廣告案件。在此次公布的30起虛假違法廣告案件中,威海百合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因發布違法廣告被罰22萬元。
根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通報內容顯示,當事人通過微信公眾號發布未經審查的含有介紹疾病預防和治療功效等內容的保健食品廣告,違反了《廣告法》第十八條、第四十六條的規定。2019年3月,西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作出行政處罰,責令停止發布違法廣告,并處罰款22萬元。
公開信息顯示,威海百合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是一家從事定型包裝普通食品(軟膠囊、硬膠囊、片劑、粉劑、顆粒劑、丸劑、口服液)生產與銷售;從事普通食品(糖果類、固體飲料類)的生產與銷售,食品、保健品的生產、銷售;植物提取物的研發、生產與銷售;彩彈膠囊工藝品的生產與銷售;化妝品的銷售;備案范圍內貨物和技術的進出口業務;網上銷售本公司產品及化妝品的企業。
據了解,近年來威海百合生物已多次因違規問題接受處罰并整改,最高被處罰30.78萬元。
2017年4月,威海百合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批號為011246009的殼聚糖牡蠣片實際生產3.5萬片,經挑選后合格品共計3.48萬片;其中120片用作內部自檢,120片用作公司留樣,已發貨給經銷商3.456萬片,已召回2.856萬片。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二款規定,原威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沒收威海百合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違法所得人民幣8985.60元,罰款人民幣8萬元;罰沒款共計88985.60元。
后在原威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督促下,經威海百合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自查,確認不合格原因為內部管理原因造成。目前,威海百合生物已采取了整改措施,包括加強員工在生產過程中清潔管理和控制;生產前后對與產品相接觸的容器、設備表面進行清潔和消毒;對檢測中心微生物科室的檢測人員進行培訓等。
2017年4月20日,威海百合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經營不符合企業標準的保健食品,被原威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壹萬陸仟貳佰元整(¥1.62萬元);罰款人民幣貳拾玖萬壹仟陸佰元整(¥29.16萬元);罰沒款共計人民幣叁拾萬零柒仟捌佰元整(¥30.78萬元)。
2018年11月2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官網發布《關于發布12家食品生產企業飛行檢查警示函的通告》。2018年6月7-9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組織相關監管人員與專家組成飛行檢查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食品生產經營日常監督檢查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以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范》(GB 14881-2013)(以下簡稱GB 1488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保健食品良好生產規范》(GB 17405-1998)(以下簡稱GB 17405)、《食品生產許可審查通則》、《保健食品生產許可審查細則》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技術規范的規定,對威海百合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進貨查驗管理等方面進行了飛行檢查。抽查發現發現的問題函告如下:
一、過程控制方面:(一)軟膠囊車間原料暫存間查見亞麻籽油與維生素E經配料均質后的預混料盛放于亞麻籽油原料桶中,該桶未經清潔。不符合GB 17405中7.3.2條款有關生產操作應銜接合理,傳遞快捷、方便,防止交叉污染。應將原料處理、中間產品加工、包裝材料和容器的清潔、消毒、成品包裝和檢驗等工序分開設置。同一車間不得同時生產不同的產品;不同工序的容器應有明顯標記,不得混用的要求。(二)軟膠囊車間原料暫存間存放的標示為亞麻籽油維生素E軟膠囊的中間產品(批號433298002)未正確標識物料狀態,且未標示儲存期限。不符合GB 14881中5.1.8.3條款有關原料、半成品等應依據性質不同分設貯存場所、或分區域存放,并有明確標識的要求。
二、記錄管理方面:(三)西洋參淫羊藿枸杞子提取物馬鹿茸軟膠囊(批號419238003)的批生產記錄中,配料記錄與原料出庫單、領料單內容不一致。不符合GB17405中7.2.2條款有關車間按生產需要領取原輔料,根據配方正確計算、稱量和投料,配方原料的計算、稱量及投料須經二人復核后,記錄備查的要求。
三、檢驗方面:(四)西洋參淫羊藿枸杞子提取物馬鹿茸軟膠囊(批號419238003)半成品檢驗報告及原始記錄只有感官檢驗、總蒽醌含量兩項指標,缺少產品工藝規程中規定的半成品質量標準要求的總皂甙、灰分、崩解時限等檢測項目,同時與企業制定的《實驗室檢驗監控計劃》中對中間體、半成品要求檢測項目不一致。不符合GB 14881中6.1.2條款有關應根據食品的特點以及生產、貯存過程的衛生要求,建立對保證食品安全具有顯著意義的關鍵控制環節的監控制度,良好實施并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的要求。
后經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整改情況進行核查,本次飛行檢查發現的問題已按要求全部完成整改。